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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據不完全統計,至少15名熱心人士(單位)聯繫《新京報》,想要幫助麗都地二胎區的“井底人”,有人想捐款捐物,有人願意給井底人王秀青提供工作機會,有人希望能資助他的三個兒女直到大學畢業。(12月8日《新京報》)
  《莊子·秋水》里有個典故,說是一口淺井里有一隻青蛙,它對從東海中來的大鱉說:“我多麼快樂啊!出去玩玩,就在井口的欄桿上蹦蹦跳跳,回來休息就蹲在井壁的磚窟窿里休G2000息休息;跳進水裡,水剛好托著我的胳肢窩和麵頰;踩泥巴時,泥深只能淹沒我的兩腳,漫到我的腳背上。回頭看一看那些赤蟲、螃蟹與蝌蚪一類的小蟲吧,哪個能同我相比!並且,我獨占一坑水,在井上想跳就跳,想停就停,真是快樂極了!”
  莊子三言兩語,就把“井底之蛙”刻畫得入木三分。而2300年後在我們的首都,在車水馬龍的機場路旁的麗都廣場上出沒的一群“井底人”,每天守候在井底,過著“青蛙”般的生活,就讓我看到了兩千多年前莊子筆下“井底之蛙”的影子,而且有的西裝外套人居然在井裡邊一住就是20年,所不同之處,僅僅在於莊子筆下的“井底之蛙”對自己的生活非常得意,而今天的“井底人”則是不堪生活重壓而作出的無奈選擇。
  但人生又能有多少個20年呢?所以當我們看到,掙銀行利率扎在社會最底層的善良人民不得不夜以繼日地睡在井底的時候,不管統計局的官員們如何唱著“GDP凱歌行進”的高調,也不論專家們如何計算著“民族復興”已經實現了多少個百分比,在這些“井底人”面前,任何統計數據都顯得蒼白無力。
  當這些人因為生活所迫,不得不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過著“井底人”的生活,我覺得這個社會真的虧欠他們太多了。所以,看到一些個人和單位主動聯繫媒體,表達幫助這些“井底商務中心人”的意願時,在我看來,這其實是全社會對這些“井底人”早就“欠”下的一份人情,只是這些好心人在替全社會代還這份人情而已。
  當然,我們也不妨追問,為什麼那些曾經處罰過這些“井底人”的城管,怎麼就沒有為這些在“井底”遭罪的窮人做些什麼呢?難道他們不覺得在這些可憐的人們面前,政府部門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嗎?還有,在新聞媒體曝光了這些“井底人”之後,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匆匆忙忙用水泥封堵井口,但他們是否也該為這些被趕走的“井底人”做些什麼呢?
  西方政治哲學大師羅爾斯曾經提出過著名的“正義”第二原則:在不違背“自由”的前提下,強者有義務給予弱者以各種最基本的補償,使弱者能夠像強者一樣有機會參與社會的競爭。換句話說,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弱者生存的底線不能得到保障,那麼這個社會的“正義”感自然要大打折扣。而這些“井底人”之所以讓人痛心,就在於我們對弱者、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保護,實在做得不到位。這不但是“井底人”的不幸,也是當下社會之痛。
  文/汪憂草  (原標題:“井底人”身上寫滿了全社會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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