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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枚文李超然攝影
  2011年,一位開封市民在買了一輛汽車不久後便發現汽車導航版本過低,還因此多走了不少冤枉路。可就是這個小問題,卻困擾了這位市民兩年多後才得以解決。這段時間內,4S店給出的解釋一直是“汽車停產,廠家無法提供更新光盤”。開封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在此情況下,4S店應提供其他解決辦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導航版本低反映兩年多
  開封市民馮先生2011年年底在開封市某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汽車,兩個月後發現汽車導航有點問題,“開封市區許多路在導航上都沒有顯示,連2010年開通的路都沒有”。
  在之後的兩年多內,馮先生先後多次來到4S店反映情況,要求解決導航問題,但工作人員均以“向廠家反映反映”為由,擱置馮先生有問題的導航。馮先生說,在外地出差時,他曾經因為導航版本過低,出現失誤,多跑了100多公里。
  這兩年多來,馮先生也曾想“自己花點兒錢,去別的地方升級”,可是“去了四五家店,都說我的導航地圖是2009版的,只能在這家4S店升級。”
  直到2014年春節前,4S店終於給了一個說法:馮先生購買的那款汽車已經停產,因此導航無法升級。“沒辦法升級,那我只能要求4S店給我換導航了,哪怕其他型號汽車中最差的導航都中。”可是4S店的答覆是:廠家說了沒有辦法安裝。
  無奈之下,4月中旬,馮先生來到了開封市消費者協會,投訴了這家4S店。
  【4S店】廠家沒更新我們沒辦法
  這家4S店的負責人表示,這兩年多來,工作人員一直在跟廠家溝通。“馮先生的導航需要廠家發來新的導航光盤才可以升級,導航更新具有滯後性,對於新修的道路,廠家並不能很快完成導航光盤的更新。廠家沒有發來更新的地圖光盤,我們就沒辦法給馮先生的導航升級。”
  而在開封市消費者協會介入此事一周後,4S店終於為馮先生的導航進行了升級。該負責人表示,“正好廠家發來了更新的地圖光盤,不然我們還是沒辦法升級馮先生的導航。”
  針對馮先生被告知“該款汽車已經停產,導航無法升級”一事,該負責人說:“雖然汽車停產,但是廠家可以保證該款汽車配件十年的供應,只是某些方面更新也許會慢一些。售後人員在跟馮先生反饋溝通時,可能語氣、語調、措辭上存在失誤。”
  消協:應尋求其他解決方式保障消費者權益
  對於這起投訴,開封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克航平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說,消費者在購買汽車後很短的時間內就發現導航存在問題,4S店應當及時有效地解決,保證消費者的正常使用。“雖然4S店一直強調自己跟廠家在溝通,而事實上卻讓消費者等了兩年多才用上更新後的導航。將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全部轉嫁給了廠家,認為廠家不發來更新的導航光盤,自己就無能為力,沒有辦法解決。這其實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克航平認為,4S店在廠家暫時無法提供更新的導航光盤的情況下,應當尋求其他解決辦法,供消費者選擇,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導航摺合成市價補償消費者或者更換新導航。同時,因為導航未升級給消費者帶來的損失,也應當由4S店承擔。”  (原標題:反映兩年多,導航終於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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